完善法律监督机制。监督办案高质效,需要用好监督手段、创新监督方式。2023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建立年度交流会商机制,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立年度四方会商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外部协作机制,寓监督于协作、融制约于配合,增强法治建设合力。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推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法保障、共同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协同推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法律监督与法治督察衔接配合机制,让法律监督更加有力有效。优化内部履职机制,法律明确赋予的补充侦查、调查核实等职权,抗诉、检察意见、检察建议等方式,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基础,要敢用善用、用准用好。
根据习近平指示和李强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国清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处置工作。广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实地指挥一线应急处置工作,广东省、梅州市成立现场指挥部和多个工作组,全力做好现场搜救、伤员救治、交通疏导和善后处置等工作。目前,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在陕西梁家河,种地、拉煤、打坝、挑粪,什么活儿都干;在福建宁德,扛着锄头,在田间地垄同群众一起劳作;在浙江长兴,身穿矿工服,头戴矿工帽,在近千米深的矿井里,看望正在作业的矿工;在江西井冈山,拿起木槌,与当地村民一起打糍粑;在四川汶川,转动磨盘,同群众一起磨豆花;在北京,同首都群众一起参加义务植树……
青年习近平下乡时在窑洞的煤油灯下通读过3遍《资本论》,记了很多本笔记,还读过几种不同译本。同北京大学青年学生交流时,习近平总书记娓娓道来当年的读书心得:“那时候,我读了一些马列著作。15岁的我已经有了独立思考能力,在读书过程中通过不断重新审视,达到否定之否定、温故而知新,慢慢觉得马克思主义确实是真理,中国共产党领导确实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我们走的社会主义道路确实是一条必由之路。这种通过自己思考、认识得出的结论,就会坚定不移。”(撰稿:骆胜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