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在确认碳排放权交易民事行为属性的基础上,围绕碳排放权的主体、内容、行使及公权如何适度介入、开展有效监管等主要事项上作了规范设计。”常纪文认为,碳排放权作为民事权利,其依法行使包括排放温室气体、碳排放权购买、碳排放权出售、碳排放权封存、碳排放权灭失、碳排放权抵押等行使方式。其中,碳排放权购买与碳排放权出售即碳排放权交易是最主要的民事权利行使方式。
据介绍,《指引》总体借鉴四要素披露框架,即“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并明确具备财务重要性的议题需按照四要素框架进行披露,推动上市公司以更好的内部治理、具体行动带动高质量信息披露。同时,将国际共识度较高的应对气候变化议题,作为《指引》中的优先项,主要披露要求与国际各类规则基本保持一致,实现较好的兼容与联通。同时,充分结合国情体现特色,议题设置充分考虑现阶段发展重点关切,在环境、社会、公司治理三个方面明确了21个具体议题,包括治理污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乡村全面振兴、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等问题。《指引》还对重要指数成份股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设置了强制披露要求,对于其他上市公司,则鼓励和支持其自愿披露,但同时要求,自愿披露必须遵守《指引》的规定,以规范信息披露秩序,增强可比性。
日本游客铃木亭子,50年前曾在上海读书。此次“五一”长假,她来到上海旅游,想看看海派弄堂,重温早年的记忆。5月1日上午,她和朋友来到多伦路及附近的永安里参观游览。海派弄堂“导游”丁沪热情地向她讲解了多伦路的历史变迁和鸿德堂的相关情况。铃木亭子听着讲解回忆起了小时候的多伦路,“那时这里是个露天马路菜场,如今变化真大,成了文化名人街。”游览完毕,铃木亭子还特意到四新食苑吃了有名的“四新汤圆”。
文章强调,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职工的“娘家人”。要继续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工会和工会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积极帮助工会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撰稿:高震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