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检察机关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动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2023年收到88.6万件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99.8%,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7.3%。要持续做实这项工作,落实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包案化解等制度,着力提高办理质效。检察办案各环节必须牢固树立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理念,持续加强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深化检察听证,更好推动解“法结”化“心结”,创造更多检察版“枫桥经验”。
被继承人潘某某出生于1951年4月10日,1975年与蔡某某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后同居生活,后未补办结婚登记。1976年9月26日生育长子向某林,1979年5月25日生育次子向某国,1982年8月14日生育长女向某燕。2022年5月29日潘某某因病去世,此时,其父母均已去世。潘某某生前没有订立遗嘱,也没有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在世时在某寄售行享有债权40余万元,在某银行的存款账户余额为50余万元。
西部地区是我国发展重要回旋余地和提升全国平均发展水平的巨大潜力所在,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点和难点。我国西部大开发取得明显成效,但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比较突出,与沿海地区相比还有不小差距,面临着既要“赶”又要“转”的双重任务。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要一以贯之抓好党中央推动西部大开发政策举措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形成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提升区域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被继承人潘某某遗留于某银行存款506984.23元及相应的孳息,由原告蔡某某享有253492.11元及相应的孳息,继承25349.21元及相应的孳息,合计分配278841.32元。原告向某林继承50698.42元及相应的孳息,原告向某燕继承25349.21元及相应的孳息,被告向某国继承152095.27元及相应的孳息。(撰稿:寇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