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期间,线上消费投诉占投诉总量比重86%,同比有所上升,除了传统电商网购,网络直播带货、短视频带货、社交电商购物等新型消费诉求增势不减,主要涉及线上服装鞋帽、食品、家居用品、化妆品等带货购物消费纠纷。消费者孙女士称,在某平台直播间主播的大力推介下购买了一款连衣裙,收货后发现标签所注材质并非主播所说的“百分百桑蚕丝”。消费者顾女士称,在某平台直播间购买一款精华液护肤品,试用后出现过敏反应,主播宣称“不喜欢可退货”,实际却推诿搪塞。

      “两年时间很短,却足够让我终生受益,我学会了如何创办一家公司、如何去经营一家企业,也学会了营销策略、财务报账,团队之间的合作,让我从一名‘门外汉’进阶为茶叶圈的‘圈内人’。”刘天赐介绍,专业化、实战化、创新化的课程设置让她印象深刻。学生上午上课,下午进行创业实践和讨论,同时,给每名创业项目团队都配备有“双师型”创业导师,带领学生模拟软件学习公司注册、运营、管理等内容。

 

江南体育网站莱斯特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网购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一般来说,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是法律为了保护网购消费者而赋予消费者的一项“反悔权”,买家在收到货物后七天内,不论是觉得对商品不满意,还是不想要了,又或者与本案中沈先生一样,发现所购商品降价了,都可以要求退货退款,卖家不得拒绝。不过虽为“无理由”退货,其中仍有些事项需要注意:

 

          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偷梁换柱”或者申请仅退款不退货来“薅羊毛”,这不仅破坏消费规则的正常运行,也不利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消费者应该合理利用平台规则维护权益,不应利用平台漏洞为个人谋取不当利益,遇到较真的商家诉诸法律,最终“羊毛党”可能得不偿失,“退款”不成竟还“赔钱”。(撰稿:东瑞波)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未经本平台授权,严禁转载!
展开
支持楼主

68人支持

阅读原文阅读 6418回复 8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 苗世琴LV5六年级
      2楼
      迎峰度夏进行时 “东北电”跨越2000公里首次入川
      2024/05/05   来自泸州市
      8回复
    • 梁泽子LV5大学四年级
      3楼
      恢复进口台湾文旦柚,宣布开放赴马祖旅游!傅崐萁访京,大陆接连释善意
      2024/05/05   来自江阴市
      6回复
    • 盛成文LV2幼儿园
      4楼
      解药|罗氏新冠抗病毒药出师不利 临床II期未达终点
      2024/05/05   来自资阳市
      8回复
    • 梁乐伟LV3大学三年级
      5楼
      【境内疫情观察】福建连续5日无新增本土病例(10月7日)
      2024/05/05   来自耒阳市
      5回复
    • 骆勇先LV6大学三年级
      6楼
      扩大人文交流 促进民心相通
      2024/05/05   来自丹江口市
      9回复
    • 苗雯贞LV2大学四年级
      7楼
      王者荣耀时代少年团
      2024/05/05   来自格尔木市
      回复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最热圈子
    • #不断满足人民对更好教育的期盼(治理之道)#

      胡苇素

      9
    • #汽车智能化带给了我们什么?#

      汪颖敬

      4
    • #踏春而行,高铁引领旅游新风尚#

      湛若榕

      4
    • #亮“舰”、奔月,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霍才慧

      4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随时随地关注

    免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