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国元首始终从战略高度引领中塞关系发展方向。2016年习近平主席访塞期间,两国元首一致决定,将中塞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近年来,习近平主席同塞尔维亚总统武契奇保持密切沟通,两国政治互信不断深化。2023年10月,武契奇总统率领庞大政府代表团赴华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体现了塞方对中国的尊重、友好和重视。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双方要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中塞关系,坚定支持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坚定支持各自选择的发展道路。
“我至今还清晰地记得10年前向你们授旗时的情景。得知10年来你们坚定举旗铸魂,苦练特战本领,很好完成了担负的任务,我感到很高兴。”近日,习主席给“猎鹰突击队”全体队员回信,勉励大家努力锻造世界一流反恐特战劲旅,时刻准备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
做优民事诉讼监督。持续加大对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力度,构建各级检察院各有侧重、密切配合、一体履职的民事检察监督格局。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切实加强同级监督。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协同破解“执行难”。针对“打假官司”问题多发,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治理,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有力惩治虚假诉讼犯罪,紧盯虚假诉讼背后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开展案件专项查办,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完善法律监督机制。监督办案高质效,需要用好监督手段、创新监督方式。2023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建立年度交流会商机制,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立年度四方会商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外部协作机制,寓监督于协作、融制约于配合,增强法治建设合力。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推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法保障、共同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协同推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法律监督与法治督察衔接配合机制,让法律监督更加有力有效。优化内部履职机制,法律明确赋予的补充侦查、调查核实等职权,抗诉、检察意见、检察建议等方式,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基础,要敢用善用、用准用好。(撰稿:章良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