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资料显示,梅大高速途经南岭莲花山脉,沿途多为山岭重丘地带,群山突兀、沟壑密布,地势陡峻、谷地狭小,远离城镇,大型机械难于发挥优势,施工难度以及施工量增加。全线桥隧比例达51%,为当时粤省山区高速公路中最高的,施工期间多次出现冒顶、塌方、透水等高风险情况。比如,大埔县广播电视台就在对梅大高速二期的报道中称,短短的9.8公里当中就有两条超千米的隧道,杨公岭隧道、三河隧道,因此项目建设必然造价高、施工难度大、安全风险高。
被继承人潘某某出生于1951年4月10日,1975年与蔡某某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后同居生活,后未补办结婚登记。1976年9月26日生育长子向某林,1979年5月25日生育次子向某国,1982年8月14日生育长女向某燕。2022年5月29日潘某某因病去世,此时,其父母均已去世。潘某某生前没有订立遗嘱,也没有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在世时在某寄售行享有债权40余万元,在某银行的存款账户余额为50余万元。
青年的活力、创造力丰沛,始终是站在变革前沿的群体。作为生产力系统的主体——劳动者,青年创客以自身的优势激活闲置资源,为乡村注入一股“新质生产力”。“我们在村里生活了一辈子,从来不知道这个湖是心形的,年轻人一飞无人机,看得清清楚楚。听说要开咖啡馆,村里不少人奇怪:咖啡是城里的东西,你到村里来卖给老鬼啊?可人家根本就没打算卖给村里人。”红庙村党委书记沈永甜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所以我和年轻人说:你们说的我可能不懂,但我相信你们是对的。”
被继承人潘某某遗留于某银行存款506984.23元及相应的孳息,由原告蔡某某享有253492.11元及相应的孳息,继承25349.21元及相应的孳息,合计分配278841.32元。原告向某林继承50698.42元及相应的孳息,原告向某燕继承25349.21元及相应的孳息,被告向某国继承152095.27元及相应的孳息。(撰稿:马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