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内容方面,结合首发企业现场检查工作实际,一是将《清单》附件所列抽查事项第1项“首发企业检查”的抽查比例由“随机抽签的比例为5%”修改为“随机抽签的比例为20%”;二是将《清单》附件所列抽查事项第1项“首发企业检查”的抽查依据由“《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8号公布,证监会令第137号、第170号修订)第六十二条”修改为“《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8号公布,证监会令第137号、第170号、第207号修订)第六十一条”。
证监会表示,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其中提出要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此前,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3月15日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其中明确要大幅提高对拟上市企业随机抽取检查的比例。为落实上述要求,需要对《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中“首发企业检查”事项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
从行业企业看,经营效益和信心活力稳步提高。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4.3%。4月份制造业PMI为50.4%,连续两个月运行在荣枯线以上,其中大中小型企业均高于临界点。新产品、新业态蓬勃发展,一季度3D打印设备、服务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智能化绿色化产品产量分别增长40.6%、26.7%、29.2%,即时零售、直播带货带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11.6%。
中越海警舰艇编队按照既定方案和航线,沿中越北部湾海上分界线从南往北展开巡逻。其间,对两国作业船舶进行观察记录和登临检查,对渔船民开展宣传教育,累计巡逻49小时、255.5海里,观察记录我国渔船4艘、越南渔船39艘,喊话教育提醒12艘,海上生产作业秩序总体良好。(撰稿:何威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