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判决,被继承人潘某某遗留于某寄售行的债权423596元及相应的孳息,由原告蔡某某享有211798元及相应的孳息,继承21179.80元及相应的孳息,合计分配232976.80元。原告向某林继承42359.60元及相应的孳息,原告向某燕继承21179.80元及相应的孳息,被告向某国继承127078.80元及相应的孳息。
被继承人潘某某出生于1951年4月10日,1975年与蔡某某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后同居生活,后未补办结婚登记。1976年9月26日生育长子向某林,1979年5月25日生育次子向某国,1982年8月14日生育长女向某燕。2022年5月29日潘某某因病去世,此时,其父母均已去世。潘某某生前没有订立遗嘱,也没有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在世时在某寄售行享有债权40余万元,在某银行的存款账户余额为50余万元。
2023年4月,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樱桃园茶饭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餐厅5名工作人员没有取得健康证明,以上人员都是从事拉面、配菜、炒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当场向经营者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饭馆于2023年5月5日前改正以上违法行为。截至2023年5月7日,执法人员再次对樱桃园茶饭馆所进行复查时,从业人员拉面师傅仍未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充分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在反腐败斗争中更好发挥检察作用。协同各级监委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机制,确保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积极参与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治理,协同纪委监委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清理风险隐患。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行贿犯罪惩治力度,促进从源头治理“围猎”行为。积极参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依法加大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力度。(撰稿:东江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