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在确认碳排放权交易民事行为属性的基础上,围绕碳排放权的主体、内容、行使及公权如何适度介入、开展有效监管等主要事项上作了规范设计。”常纪文认为,碳排放权作为民事权利,其依法行使包括排放温室气体、碳排放权购买、碳排放权出售、碳排放权封存、碳排放权灭失、碳排放权抵押等行使方式。其中,碳排放权购买与碳排放权出售即碳排放权交易是最主要的民事权利行使方式。
与此同时,我国还在加强智能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与智能交通系统的深度融合,为智能化出行提供有力支撑。在新能源技术设施建设方面,截至2024年3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达到931.2万台,同比增长59.4%。这一数字的增长速度令人瞩目,显示出我国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上的决心与力度,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中国新能源汽车不仅做到了国内汽车行业发展前列,也成为引领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变革的先行者。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也是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重要抓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建好用好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门协调机制,加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为改善市场环境和社会预期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进展表现为“五个统一”和“三个规范”。
今年以来,中国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呈现供需两旺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一方面,市场需求持续扩大。一季度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211.5万辆和20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8.2%和31.8%。另一方面,产品供给日益丰富。内外资企业依托自身及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供应链优势,围绕消费者需求积极打造优质优价产品,今年以来已有30余款新能源车型陆续发布或上市销售,不少产品获得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和消费者积极认购。(撰稿:甘芬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