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医保、住房、养老、环保、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热点,抓住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群众身边安全直接关系安居乐业。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要加大打击力度,聚焦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安全问题加强公益诉讼,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从严惩治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就业是民生之本。强化就业领域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持续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积极参与欠薪治理,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做优司法救助。推动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为因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解“燃眉之急”,助力兜牢民生底线。
5月2日,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街道南气象巷社区工作人员李金梅来到李明玉老人家中,“药有没有按时吃,最近身体怎么样?”握住李明玉老人的手,李金梅详细询问。“这两天虽然是假期,但过来转转心里才踏实。”李金梅说,“五一”假期,社区每天都有工作人员值班,提供政策咨询、民生事务等服务,用真心付出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根据习近平指示和李强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国清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处置工作。广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实地指挥一线应急处置工作,广东省、梅州市成立现场指挥部和多个工作组,全力做好现场搜救、伤员救治、交通疏导和善后处置等工作。目前,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稳步推进检察侦查。检察侦查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保障。要坚持加大力度、务必搞准、稳步推进,着力优化办案机制,完善办案规范。2023年,对在诉讼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1976人,同比上升36.5%。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促进纯洁司法队伍。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这是加强检察侦查、强化监督的重要工作。要严格把握法定条件,健全工作机制,重点办理有示范引领意义的典型案件。(撰稿:周富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