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潘某某遗留于某银行存款506984.23元及相应的孳息,由原告蔡某某享有253492.11元及相应的孳息,继承25349.21元及相应的孳息,合计分配278841.32元。原告向某林继承50698.42元及相应的孳息,原告向某燕继承25349.21元及相应的孳息,被告向某国继承152095.27元及相应的孳息。
决战脱贫,不满30岁的黄文秀放弃大城市的工作机会,主动请缨扎根大山,开启“心中的长征”,谱写了无悔的青春之歌;火情告急,四川木里年轻的森林消防员们奋不顾身,用青春的忠诚阻挡蔓延的山火,将战斗的英姿定格在凉山万顷林海之中……危难之中显精神,关键时刻见真章,新时代中国青年用实际行动,彰显出应有的锐气与担当。
红庙村此前的主业是苗木和水稻种植,“深蓝计划”是村里第一个文旅项目。起初,项目以资产、资源两种形式入股,程铄钦团队持股51%,红庙供销社有限公司占20%,部分村民持股29%,村集体拿固定收益和分红收益,村民有分红收益、土地租金和薪金。去年,村集体因此增收40万元,村民增收近500万元。目前,合作模式转为团队与镇资产平台公司敲定年出杯量,每杯交纳固定租金,镇资产平台公司再拨付90%给村里。
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属于配偶的一半分出,其余为被继承人的财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潘某某与蔡某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前均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属于事实婚姻。对于潘某某去世后遗留在某银行的存款和在某寄售行的债权,应由潘某某和蔡某某各自享有50%,属于潘某某的50%份额才能作为遗产继承。(撰稿:易琦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