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地处鄂西山区,山大人稀、交通不便,村里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留守的多是老人和孩子。2008年,五峰镇麦庄村开通了首辆农村客运车,23岁的邓兰舟成了一名客车司机,负责集镇至麦庄村路线。也就是从那时起,带货成为了邓兰舟与乡亲的默契。每天发车后,他会沿路将乡亲想售卖的土鸡、鸡蛋、笋干、南瓜干等带到镇上的各家收购点。
原告蔡某某、向某林、向某燕向丘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各原告及被告共同继承被继承人潘某某遗留于某寄售行的债权约40万元,由蔡某某继承享有该笔债权的5/8,由向某林、向某国、向某燕分别继承享有该笔债权的1/8。要求判决各原告及被告共同继承被继承人潘某某遗留于某银行存款约50万元,由蔡某某继承享有该笔财产的5/8,由向某林、向某国、向某燕分别继承享有该笔财产的1/8。
膏方,又称“煎膏”“膏滋”,是最古老的中药剂型之一,是将饮片再三煎熬,去渣,再用微火浓缩,加冰糖或蜂蜜收膏,可长期服用。内服膏滋是由汤药浓缩演变发展而来,有相当漫长的发展历史。早在《黄帝内经》中就有记载,一曰马膏,一曰豕膏(即由马、猪的脂肪制成)。东汉末年,张仲景《金匮要略》中的一些所谓“煎”已与现代膏方的制作方法十分相似,如大乌头煎、猪膏发煎等,这也是膏滋内服的最早记录。南北朝时陈延之的《小品方》有单地黄煎(生地黄),是较早的滋补膏方。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刑事诉讼领域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实质是以庭审为中心;以庭审为中心,实质是以证据为中心。证据是整个刑事诉讼的基础,证据收集、运用的质量决定着整个刑事诉讼的质量。刑事检察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必须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着力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坚决防止和纠正冤错案件。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中国海警局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切实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深化“派驻+巡回”检察机制,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常态化、高质效推进巡回检察,深化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持续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撰稿:柯秀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