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某文化旅游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经查,新疆昆仑丝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制作的宣传片使用“购买丝绸之路2022—2023年雪季卡的6大理由:1.雪道:新建12条高山雪道;2.硬件提升:新增东区游客中心服务大厅及品牌酒店、公寓;3.软件提升:滑雪闸机新增红外轮廓无感知通行系统,季卡客户无需携带实体卡即可畅滑;4.滑雪公园:新增东区全地形滑雪公园、西区单板公园;5.造雪:造雪系统全面升级,实现全雪道、全覆盖、全自动造雪;6.商业配套:新增餐饮区、会员专区、世界各大品牌进驻。”的宣传用语在其公司微信公众号对外进行宣传。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在2022年开春之后就对上述项目进行了施工,但是因为疫情影响导致以上项目均未竣工,到雪季开始时,以上项目未投入使用,该公司未及时将该宣传片从微信公众号上撤销,继续对外宣传,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宣传片制作费用为1200元。
伴随着铿锵的锣鼓声,龙头被高高抬起,民俗巡游活动正式开始。烟花、礼炮齐鸣,点亮了客家文化公园广场的夜空。由“天下第一龙”姑田游大龙、“客家第一粽”北团游大粽、“南宋灯笼活化石”璧洲灯笼、“纸包火奇迹”芷溪花灯等非遗民俗活动组成的巡游队伍从起点出发,沿着“观景路—石门湖路—石景路—法云寺—竹园路—君澜酒店—观景路—客家文化公园”路线进行总长约5公里的巡游。
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属于配偶的一半分出,其余为被继承人的财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潘某某与蔡某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前均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属于事实婚姻。对于潘某某去世后遗留在某银行的存款和在某寄售行的债权,应由潘某某和蔡某某各自享有50%,属于潘某某的50%份额才能作为遗产继承。
被继承人潘某某出生于1951年4月10日,1975年与蔡某某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后同居生活,后未补办结婚登记。1976年9月26日生育长子向某林,1979年5月25日生育次子向某国,1982年8月14日生育长女向某燕。2022年5月29日潘某某因病去世,此时,其父母均已去世。潘某某生前没有订立遗嘱,也没有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在世时在某寄售行享有债权40余万元,在某银行的存款账户余额为50余万元。(撰稿:令狐杰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