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益诉讼检察。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列入立法计划。检察机关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2023年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9万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6.8万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6万件,回复整改率99.1%,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仍未解决的,依法提起诉讼1.3万件,99.96%得到裁判支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立法机关沟通,主动配合做好工作,同时以专门立法为契机,加强和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23年五四青年节前夕,沙野和同学们收到一封特别的回信,落款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信中说:“得知大家通过学校设立的科技小院,深入田间地头和村屯农家,在服务乡村振兴中解民生、治学问,我很欣慰”。他们读了一遍又一遍,用心记下总书记的谆谆教诲:“青年人就要‘自找苦吃’,说得很好。新时代中国青年就应该有这股精气神”。
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属于配偶的一半分出,其余为被继承人的财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潘某某与蔡某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前均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属于事实婚姻。对于潘某某去世后遗留在某银行的存款和在某寄售行的债权,应由潘某某和蔡某某各自享有50%,属于潘某某的50%份额才能作为遗产继承。
被继承人潘某某出生于1951年4月10日,1975年与蔡某某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后同居生活,后未补办结婚登记。1976年9月26日生育长子向某林,1979年5月25日生育次子向某国,1982年8月14日生育长女向某燕。2022年5月29日潘某某因病去世,此时,其父母均已去世。潘某某生前没有订立遗嘱,也没有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在世时在某寄售行享有债权40余万元,在某银行的存款账户余额为50余万元。(撰稿:尹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