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内容中强调了压实各方责任、全面落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行政许可制度、坚持熔断机制、建立分级分类的审查制度、建立高危险性山地户外运动赛事安全监督制度、建立长期的高危险性山地户外运动赛事培训体系六方面事项。要求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举办高危险性山地户外运动赛事组织的人员资质、场地装备器材及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保障措施的审查工作;对于突然出现的可能危及参赛运动员安全的天气、已经出现的相对集中的运动员伤病,以及参赛组织者不能完全把控的其他危险情形,必须果断采取熔断措施;通过建立分级分类的审查制度、安全监督制度和赛事培训体系,保障高危险性山地户外运动赛事安全、健康、规范发展。
同时,人民法院要积极引导当事人提交电子化材料。当事人诉讼过程中依法直接向承办法官提交的纸质材料、电子化材料存储载体,由承办法官或其指定的审判辅助人员及时交扫描部门统一扫描、核对、归目,扫描部门在接收后3个工作日内扫描完成,如遇临近开庭等特殊情况的,应在接收当日扫描完成。纸质材料、电子化材料存储载体交接时,应当制作交接清单。
如何发挥刑事审判作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重在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担当作为。会议指出,要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准确把握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的界限,能用民事、行政手段解决的,就不轻易用刑事手段。完善经济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移送机制,加强对新型经济犯罪问题的研究,支持有关单位提升防范治理能力。要大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从刑事审判“小切口”向诉讼“全流程、全领域”延伸,从刑事领域向民事、行政、执行领域拓展,对涉案企业能用尽用,努力实现涉案企业合规效益最大化。要依法稳妥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领导,与公安、检察机关形成追赃挽损工作合力,把财产调查处置问题作为庭审的重要内容,应追尽追、能退尽退,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众损失,确保社会稳定。
为合理控制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较长城市的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近年来,自然资源部建立了对应商品房去化周期和土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应双向调节机制,要求因城施策安排住宅用地供应,凡商品住房去化周期长、土地流拍率高、市场需求明显不足的城市,应当从严控制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通知》对此作出了进一步部署,要求各地在年内实施供地的过程中,严格对照最新的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及时调整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特别对于库存压力大、去化周期超长的城市,要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坚决遏制存量土地不合理增长态势。对于其他去化周期较长的城市,要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合理控制其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规模和节奏,确保存量不增加,逐步盘活消化。(撰稿:耿河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