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网购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一般来说,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是法律为了保护网购消费者而赋予消费者的一项“反悔权”,买家在收到货物后七天内,不论是觉得对商品不满意,还是不想要了,又或者与本案中沈先生一样,发现所购商品降价了,都可以要求退货退款,卖家不得拒绝。不过虽为“无理由”退货,其中仍有些事项需要注意:
关于沈先生退回的货物与卖家发出的货物是不是同一件。卖家所提供的发货视频及退货视频较为模糊,且抗辩退货商品与其库存商品外观存在的不一致之处均为细节差别,沈先生作为普通消费者,在其仅仅主张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况下,对卖家所谓的正品样式如何无从知晓,不能要求其尽到如此严格的审查义务。另外,卖家在发现退货商品与其出售商品不一致,退还给沈先生遭拒时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导致羽绒服因在快递点滞留4个月吊牌遗失,更无法确认该商品一致性。
当天上午11时55分,由马来西亚飞抵海南海口的OD614航班缓缓降落在美兰国际机场,117名旅客通过免签政策入境,仅用20分钟就完成通关。“这是我和家人第一次来海南旅游,通关很快捷,期待我们在海南旅游顺利愉快。”来自马来西亚的旅客许恺恩说。
当日20时,湖南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暴雨、强对流)四级应急响应,并发布《气象信息专报》。数据显示,5月2日14时至3日14时,湖南通过12379平台向全省防汛抗旱责任人发送省、市、县三级重要警示信息61期,覆盖8.48万人次;面向社会公众靶向发布乡镇暴雨临灾警报4.93万人次。(撰稿:宇文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