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指引》总体借鉴四要素披露框架,即“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并明确具备财务重要性的议题需按照四要素框架进行披露,推动上市公司以更好的内部治理、具体行动带动高质量信息披露。同时,将国际共识度较高的应对气候变化议题,作为《指引》中的优先项,主要披露要求与国际各类规则基本保持一致,实现较好的兼容与联通。同时,充分结合国情体现特色,议题设置充分考虑现阶段发展重点关切,在环境、社会、公司治理三个方面明确了21个具体议题,包括治理污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乡村全面振兴、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等问题。《指引》还对重要指数成份股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设置了强制披露要求,对于其他上市公司,则鼓励和支持其自愿披露,但同时要求,自愿披露必须遵守《指引》的规定,以规范信息披露秩序,增强可比性。
一是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引导企业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促进动力电池、智能驾驶等技术研发创新,提升整车和零部件标准化集成化水平。促进新能源汽车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加快落后企业和产能退出,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优化重组。同时,中国将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欢迎全球汽车企业深度融入中国市场和产业链体系,共享新能源汽车发展成果。
近年来,轻罪占比持续上升,如何依法有效推进轻罪治理,巩固国家长治久安?会议指出,每个案件背后都蕴含着政治、承载着民心,在严格依法基础上,要更深层次看治罪、治理效果。要综合治理多发轻罪案件。对醉驾、帮信、掩隐等犯罪,坚持惩防结合、重在预防,加强刑行衔接,由重事后刑罚处罚向重事前监管预防转变。要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重在审查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重在审查被告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真诚认罪悔罪,推进依法从宽从简从快办理,给被告人实实在在的从宽机会、自新出路。要做实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把审判的标准和要求、责任和压力传导至起诉、侦查环节,存疑的证据不能采信,非法的证据坚决排除,从严把握、绝不迁就。完善公检法会商协调机制,推动源头解决制约刑事审判质效的堵点难点问题。
海洋传统产业稳中有升。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新一轮造船周期下,凭借完整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海洋船舶工业延续良好发展态势,全国新承接海船订单同比增长超20%,新船订单中散货船、油船等主流船型增多,船企经营效益明显提升。海洋旅游进入新一轮繁荣期,产品供给日趋丰富,邮轮经济加速恢复,一季度海洋客运量同比增长13.2%,达到2019年同期水平的109%。随着国际旅游供应链逐步修复,入境旅游开始复苏,江苏、上海等沿海省市入境旅客均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撰稿:景以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