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品牌进入中国的运营模式通常是:品牌方将国外品牌排他性许可给国内一家公司,国内公司为被许可方;后被许可方确定实际的品牌运营商并与其签署协议。所以,您作为实际的品牌运营商,首先需要确认上游的被许可方资质是否合规,确保被许可方得到了品牌方事先的书面同意或者授权书,否则不得转授权或分许可。
匈牙利国家经济部部长纳吉・马顿表示,匈中共建“一带一路”取得累累硕果,匈牙利人民非常期待参与更多“一带一路”项目。匈中合作符合两国共同利益,双边项目与投资广泛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贸易物流、数字化转型等领域,为本国发展提供更多推动力,造福两国人民。
5月3日,餐饮品牌华莱士在微博发布《致歉信》:经了解,2024年5月3日凌晨0-3点,华莱士重庆南坪万达店和临江门店突然收到大量线上订单,送至统一地址“长江大桥”。适逢假期且在凌晨时段,面对突然大量涌入的订单,当夜晚班店员因人手不足,餐品制作较慢。听信个别取餐者“超时了,其他品牌都是空包……”等表述,错误地选择将其中50余份订单按空包处理。
一方面,您需注意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风险。开加盟店涉及商标的许可使用,广告传单使用的图片涉及著作权,配方制作工艺涉及商业秘密等。您不仅要遵守品牌方的相关规定,也要注意防范他方的侵权。建议您在各个环节的合同中,要与品牌方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范围和商标使用权范围,以免因为使用不当造成商标侵权问题。(撰稿:公冶璐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