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锚定重点领域,向改革要动力。围绕外贸企业融资、用工、成本等痛点堵点难点,研究出台更多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持续完善配套政策,加快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帮助外贸企业解决标准、渠道等问题。推动加工贸易提档升级,支持承接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深度拓展中间品贸易、绿色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不断增强国际竞争优势。
4.打造原创技术策源的科技领军企业。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超前布局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创技术供给。支持科技领军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聚焦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系统、战略性产品、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关键软件等,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引导和鼓励科技领军企业发起、捐赠设立面向全球的中关村科学研究基金。支持建立科技领军企业牵头、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支撑、各类创新主体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合力攻关关键核心技术。
2014年4月,关某注册成立了宁波贯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贯某公司),自2016年起使用凯某公司的上述经营信息,以贯某公司名义与S公司及该公司特定联系人开展与凯某公司同类产品的外销业务。关某2018年7月从凯某公司离职时,擅自将凯某公司与S公司交易的电子邮件、凯某公司的采购合同带至贯某公司,并伙同张某、朱某利用上述经营信息,继续向S公司销售产品。经审计,2016年至2021年底,关某等人向S公司出口与凯某公司同类产品,销售金额累计人民币6280余万元,给凯某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77万余元。
(一)依法追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幕后主犯和单位犯罪。检察机关综合运用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自行补充侦查等方式,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夯实证据体系。检察机关在对权利人的“内鬼”提起公诉的同时,继续深挖彻查,成功追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主谋,并依法追加认定单位犯罪。检察机关坚持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全链条打击,从幕后主使人到利诱联络人、再到窃取泄露技术秘密的相关技术人员均受到法律制裁。(撰稿:浦丹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