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网购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一般来说,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是法律为了保护网购消费者而赋予消费者的一项“反悔权”,买家在收到货物后七天内,不论是觉得对商品不满意,还是不想要了,又或者与本案中沈先生一样,发现所购商品降价了,都可以要求退货退款,卖家不得拒绝。不过虽为“无理由”退货,其中仍有些事项需要注意:
针对“五五购物节”叠加“五一小长假”、相关领域购物消费升温及维权诉求增多等特点,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管执法和维权服务力度,着力深化“守护消费”等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加强12315热线平台值守、做好公众诉求咨询解答引导、严查重点领域消费侵权违法行为、夯实在线纠纷解决(ODR)机制建设、引导企业先行和解消费纠纷、促进消费投诉多元治理和源头减量等举措,切实为假日促消费、扩内需助力护航。假日期间,系统投诉受理总量19262件,同比增长6.6%,市场监管领域公众诉求渠道保持畅通,消费者权益保护总体平稳有序。
“眼见”即“真”,视觉识别技术重塑医保体验。视觉识别技术如同一只无形的手,悄然改变着医保服务场景。从医保身份认证到自助结算,从智能导诊咨询到移动支付,只需轻轻一扫脸庞,即可畅通无阻地完成就医、购药支付流程。这种革新极大地简化了就医步骤,提升了服务质量,也让智慧医保真正触手可及。
从假日期间消费者投诉反映问题看,涉及经营者售后服务、商品质量、合同履行、广告宣传等方面问题相对集中,其中反映经营者售后服务问题占比达41%,平台客服敷衍推脱、售后三包服务不到位、上门安装维修不及时、消费者体感体验欠佳等,仍是维权诉求反映的主要内容。如消费者唐先生称,在某平台购买一款白色短袖T恤,因尺寸不符与商家交涉换货,但对方客服无人接听。(撰稿:彭亨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