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医保、住房、养老、环保、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热点,抓住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群众身边安全直接关系安居乐业。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要加大打击力度,聚焦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安全问题加强公益诉讼,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从严惩治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就业是民生之本。强化就业领域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持续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积极参与欠薪治理,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做优司法救助。推动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为因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解“燃眉之急”,助力兜牢民生底线。
三是要客观看待中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成绩。有观点认为,中国新能源产品的产能优势和价格优势是中国政府大规模补贴的结果。事实上,中国新能源产品的优势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依托庞大国内市场和完备产业体系,通过市场充分竞争和技术迭代创新而形成的,是中国企业自身不断努力的结果。同时也要看到,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和经济绿色转型,是国际社会的一致倡议和共同实践,世界各国都通过各种方式鼓励和支持相关产业发展。有些国家更是通过立法对新能源产业提供大量补贴,如美国《基础设施和就业法案》安排75亿美元资金支持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通胀削减法案》规定对最终在北美组装的电动汽车提供每辆最多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
完善法律监督机制。监督办案高质效,需要用好监督手段、创新监督方式。2023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建立年度交流会商机制,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立年度四方会商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外部协作机制,寓监督于协作、融制约于配合,增强法治建设合力。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推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法保障、共同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协同推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法律监督与法治督察衔接配合机制,让法律监督更加有力有效。优化内部履职机制,法律明确赋予的补充侦查、调查核实等职权,抗诉、检察意见、检察建议等方式,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基础,要敢用善用、用准用好。
2016年4月,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框架下,中国河钢集团收购了斯梅戴雷沃钢厂,成立河钢集团塞尔维亚钢铁公司。中国企业引入20多项技术和管理制度;实施废渣配比再利用,用“经济料”产出更高标准的钢材。收购不到半年,钢厂扭亏为盈,在2018年成为塞尔维亚第一大出口企业。5000多名面临失业的员工重返车间。(撰稿:凌炎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