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未来,国务院国资委明确,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各中央企业要深入分析行业发展态势和面临的市场形势等,紧咬确定的业绩目标,推动各项提质增效稳增长举措落地见效;聚焦重点领域,努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动“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和项目落地,高标准实施与地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重点项目,扩大前瞻性战略性产业投资,进一步强化投资管控,严防偏离主业实业、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的投资。
会议强调,要在抓紧抓实司法部机关、直属单位和全系统政治建设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政治忠诚。要从严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部机关长期以来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典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深刻认识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在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上综合施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党组要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党组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严负其责,采取硬实举措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为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据介绍,《指引》总体借鉴四要素披露框架,即“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并明确具备财务重要性的议题需按照四要素框架进行披露,推动上市公司以更好的内部治理、具体行动带动高质量信息披露。同时,将国际共识度较高的应对气候变化议题,作为《指引》中的优先项,主要披露要求与国际各类规则基本保持一致,实现较好的兼容与联通。同时,充分结合国情体现特色,议题设置充分考虑现阶段发展重点关切,在环境、社会、公司治理三个方面明确了21个具体议题,包括治理污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乡村全面振兴、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等问题。《指引》还对重要指数成份股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设置了强制披露要求,对于其他上市公司,则鼓励和支持其自愿披露,但同时要求,自愿披露必须遵守《指引》的规定,以规范信息披露秩序,增强可比性。
修改内容方面,结合首发企业现场检查工作实际,一是将《清单》附件所列抽查事项第1项“首发企业检查”的抽查比例由“随机抽签的比例为5%”修改为“随机抽签的比例为20%”;二是将《清单》附件所列抽查事项第1项“首发企业检查”的抽查依据由“《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8号公布,证监会令第137号、第170号修订)第六十二条”修改为“《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8号公布,证监会令第137号、第170号、第207号修订)第六十一条”。(撰稿:从梁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