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们迎来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七个节气,也是夏季的第一个节气――立夏。在这个万物生长的旺季,大自然翻开新的诗篇,阳光洒满大地,热烈而耀眼。与此同时,恰逢“五一”小长假的尾声,全国各地的游客享受完欢乐假期,带着满满的回忆和期待,纷纷踏上归途。
为确保路网运行安全稳定,四川组织开展全路网公路地灾和病害隐患排查处置,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加强隐患排治,及时掌控风险,面对临江沿河等重点部位迅速组织开展排查,针对隐患,及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会诊,确保风险可控;加强巡查监测,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处置,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确保安全运行;加强预警响应,收到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一线操作层面,严格落实预警响应处置要求。
规划落实不到位,消纳能力有限。相关部门推动落实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规划不到位,规划建设1个1600万吨的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和3个共1800万吨消纳场,实际仅建成1个大里堡村310万吨消纳场,且未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3-2019)要求建设,为减少环境影响,只能人为提高建筑垃圾消纳标准。该消纳场2020年3月建成至今,仅受纳建筑垃圾3.09万吨。规划建设的黄合少镇黑沙图800万吨渣土消纳场因选址不合理,至今未建设。由于规划落实不到位,建筑垃圾受纳能力存在较大缺口,每年近百万吨无法利用的建筑垃圾未得到有效消纳。
“综合各地情况看,目前我省前期物业收费标准大约在多层0.3—2.5元/平方米/月,高层0.5—3.5元/平方米/月范围。保障性住房物业收费标准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公租房)0.2—1.3元/平方米/月。”关于物业费的定价标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根据一系列的相关规定,辖区内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撰稿:湛利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