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轻罪占比持续上升,如何依法有效推进轻罪治理,巩固国家长治久安?会议指出,每个案件背后都蕴含着政治、承载着民心,在严格依法基础上,要更深层次看治罪、治理效果。要综合治理多发轻罪案件。对醉驾、帮信、掩隐等犯罪,坚持惩防结合、重在预防,加强刑行衔接,由重事后刑罚处罚向重事前监管预防转变。要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重在审查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重在审查被告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真诚认罪悔罪,推进依法从宽从简从快办理,给被告人实实在在的从宽机会、自新出路。要做实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把审判的标准和要求、责任和压力传导至起诉、侦查环节,存疑的证据不能采信,非法的证据坚决排除,从严把握、绝不迁就。完善公检法会商协调机制,推动源头解决制约刑事审判质效的堵点难点问题。
各地铁路公安机关梳理近年来侵财违法人员,加强分析研判,严格落实警情通报制度;组建“铁鹰”小分队深入重点车站和列车,严厉打击“盗抢骗”等违法行为,守好旅客“钱袋子”。吉林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通过增加警力、区段添乘,加强开往北京、上海等方向11趟重点列车的巡查防范。南京铁路公安处沭阳站派出所密切与9趟重点停靠旅客列车乘警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
“《条例》充分吸收借鉴已有规章内容的基础上,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出了更加明确的管理要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竺效认为,《条例》明确对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作出规范,通过明确规定重点排放单位、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等主体的义务和责任,加强了对碳排放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有利于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平稳运行。
“《条例》在确认碳排放权交易民事行为属性的基础上,围绕碳排放权的主体、内容、行使及公权如何适度介入、开展有效监管等主要事项上作了规范设计。”常纪文认为,碳排放权作为民事权利,其依法行使包括排放温室气体、碳排放权购买、碳排放权出售、碳排放权封存、碳排放权灭失、碳排放权抵押等行使方式。其中,碳排放权购买与碳排放权出售即碳排放权交易是最主要的民事权利行使方式。(撰稿:曹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