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属于配偶的一半分出,其余为被继承人的财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潘某某与蔡某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前均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属于事实婚姻。对于潘某某去世后遗留在某银行的存款和在某寄售行的债权,应由潘某某和蔡某某各自享有50%,属于潘某某的50%份额才能作为遗产继承。
在陕西梁家河,种地、拉煤、打坝、挑粪,什么活儿都干;在福建宁德,扛着锄头,在田间地垄同群众一起劳作;在浙江长兴,身穿矿工服,头戴矿工帽,在近千米深的矿井里,看望正在作业的矿工;在江西井冈山,拿起木槌,与当地村民一起打糍粑;在四川汶川,转动磨盘,同群众一起磨豆花;在北京,同首都群众一起参加义务植树……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刑事诉讼领域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实质是以庭审为中心;以庭审为中心,实质是以证据为中心。证据是整个刑事诉讼的基础,证据收集、运用的质量决定着整个刑事诉讼的质量。刑事检察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必须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着力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坚决防止和纠正冤错案件。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中国海警局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切实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深化“派驻+巡回”检察机制,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常态化、高质效推进巡回检察,深化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持续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
做优民事诉讼监督。持续加大对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力度,构建各级检察院各有侧重、密切配合、一体履职的民事检察监督格局。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切实加强同级监督。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协同破解“执行难”。针对“打假官司”问题多发,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治理,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有力惩治虚假诉讼犯罪,紧盯虚假诉讼背后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开展案件专项查办,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撰稿:屠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