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如何担起条线监督指导责任?会议指出,要办好申诉再审案件。刑事申诉信访是“送上门来的调研”。分管院庭长要优先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申诉案件,发现条线、本院刑事审判工作中的问题,针对性加强指导。要建好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养成经常查阅、学习的习惯,即便对简单案件,也要注重运用参考案例加强释法说理、判后答疑,减少不必要的上诉、申诉。
面对案件量持续增加的态势,如何通过融入社会治理做实诉源治理?会议强调,只管判、不虑治,只重治标、忽略治本,案子只会越办越多;只有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才能赢得工作主动。要敏于从多发高发类案中发现问题、提出建议。针对普遍性、趋势性问题提出高质量司法建议、工作建议,与有关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同堵塞制度漏洞、补齐治理短板。要切实防范“民转刑”“轻罪转重罪”。对民间矛盾引发的案件、从小争议演变成恶性犯罪的案件,既要依法惩处,更要重视化解矛盾,不能一判了之。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责,总结这类案件教训,引导基层单位、调解组织重视、做实矛盾源头预防化解工作,防止悲剧发生。要综合施策惩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处理未成年人犯罪,一味重惩绝非解决之道,源头预防才是治本之策。要做实惩教结合,以司法能动履职融合、贯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共同织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护网”。
成为工艺员后,第一次做出批量废品。当时孙峰承担了一项试制美国出口件的任务,有一道工序在滚齿加工时不太顺畅,所以需要反复调整底座。而当时为了方便,孙峰只进行了局部压紧。在后续的加工时,出现工装移动,后面的将近80件都全部成为废品。这次的失误给孙峰留下了深刻的教训,他总结道:所有的过程都应该是有头有尾的,不能只认为前面合适了就好,工作只有在全部零件加工完成了才算真正意义上的结束。
为合理控制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较长城市的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近年来,自然资源部建立了对应商品房去化周期和土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应双向调节机制,要求因城施策安排住宅用地供应,凡商品住房去化周期长、土地流拍率高、市场需求明显不足的城市,应当从严控制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通知》对此作出了进一步部署,要求各地在年内实施供地的过程中,严格对照最新的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及时调整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特别对于库存压力大、去化周期超长的城市,要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坚决遏制存量土地不合理增长态势。对于其他去化周期较长的城市,要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合理控制其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规模和节奏,确保存量不增加,逐步盘活消化。(撰稿:卫固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