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内容方面,结合首发企业现场检查工作实际,一是将《清单》附件所列抽查事项第1项“首发企业检查”的抽查比例由“随机抽签的比例为5%”修改为“随机抽签的比例为20%”;二是将《清单》附件所列抽查事项第1项“首发企业检查”的抽查依据由“《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8号公布,证监会令第137号、第170号修订)第六十二条”修改为“《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8号公布,证监会令第137号、第170号、第207号修订)第六十一条”。
“《条例》充分吸收借鉴已有规章内容的基础上,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出了更加明确的管理要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竺效认为,《条例》明确对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作出规范,通过明确规定重点排放单位、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等主体的义务和责任,加强了对碳排放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有利于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平稳运行。
广西师范大学党委书记贺祖斌表示,出版是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广西师范大学将积极推进政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突出东盟国际合作特色,积极推进部校共建,努力把出版学院建设成为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出版人才的培养高地,服务出版强国建设的高端智库,出版学科建设和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打造成为面向东盟、广西领先、国内知名的一流出版学院。
“《条例》在确认碳排放权交易民事行为属性的基础上,围绕碳排放权的主体、内容、行使及公权如何适度介入、开展有效监管等主要事项上作了规范设计。”常纪文认为,碳排放权作为民事权利,其依法行使包括排放温室气体、碳排放权购买、碳排放权出售、碳排放权封存、碳排放权灭失、碳排放权抵押等行使方式。其中,碳排放权购买与碳排放权出售即碳排放权交易是最主要的民事权利行使方式。(撰稿:杜旭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