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检察机关必须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通过检察履职办案,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这要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5月2日,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街道南气象巷社区工作人员李金梅来到李明玉老人家中,“药有没有按时吃,最近身体怎么样?”握住李明玉老人的手,李金梅详细询问。“这两天虽然是假期,但过来转转心里才踏实。”李金梅说,“五一”假期,社区每天都有工作人员值班,提供政策咨询、民生事务等服务,用真心付出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服药剂量的多少,应根据膏方的性质、疾病的轻重以及病人体质强弱等情况而决定。一般每次服用膏方取常用汤匙1-2匙为准。服膏方应从小剂量开始,无不适再逐步加量。轻病、慢性病,剂量不必过重;重病、急性病,用量可适当增加。因为病轻药重,药力太过,反伤正气;病重药轻,药力不足,往往贻误病情。患者体质的强弱、性别的不同,在剂量上也应有差别。老年人的用药量应小于壮年;体质强者的用量,可重于体质弱的病人;妇女用药量,一般应小于男子,而且妇女在经期、孕期及产后,用量又应小于平时,但主要仍须从病情等各方面作全面考虑。
完善法律监督机制。监督办案高质效,需要用好监督手段、创新监督方式。2023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建立年度交流会商机制,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立年度四方会商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外部协作机制,寓监督于协作、融制约于配合,增强法治建设合力。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推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法保障、共同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协同推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法律监督与法治督察衔接配合机制,让法律监督更加有力有效。优化内部履职机制,法律明确赋予的补充侦查、调查核实等职权,抗诉、检察意见、检察建议等方式,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基础,要敢用善用、用准用好。(撰稿:夏雅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