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医保、住房、养老、环保、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热点,抓住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群众身边安全直接关系安居乐业。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要加大打击力度,聚焦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安全问题加强公益诉讼,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从严惩治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就业是民生之本。强化就业领域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持续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积极参与欠薪治理,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做优司法救助。推动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为因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解“燃眉之急”,助力兜牢民生底线。
其中,团的地方委员会0.3万个,基层团(工)委19.3万个,团(总)支部412.0万个。学校团组织190.5万个,团员3824.5万名;企业团组织91.0万个,团员721.0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36.0万个,团员441.9万名;城市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团组织94.2万个,团员2173.7万名;社会组织和其他领域团组织19.9万个,团员255.6万名。(完)
哈密回王文化旅游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旅游经营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强化行政检察履职。坚持强化履职,实现对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的有力监督。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协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等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扎实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深化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实现有效衔接、有效监督。完善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既防止以罚代刑,又防止当罚不罚。(撰稿:蓝亚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