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后,被告人吴建民、吴昊轩被传唤归案,被告人陈土有、吴建根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民警依法从亨衢公司扣押多个油罐及槽罐车等,依法从陈土有处扣押一辆厢式货车,从吴建根处扣押一辆厢式货车,并对上述油罐及车辆内的剩余油品进行提取送检。经检验,所涉油品均不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国家标准,其中硫含量严重超标高达几十至几百倍。经对扣押的多个油罐内已勾兑尚未销售的油品进行称重,重量为31.54吨,货值金额20余万元。依法查封吴昊轩、亨衢公司账户内资金共计57万余元。
据北京市统计局数据: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北京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581.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0%,高于上年全年增速0.8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5.0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310.4亿元,增长7.3%;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9256.0亿元,增长5.8%。
关于本案是否是单位犯罪的问题,法院审理后认为,亨衢公司确实还存在售卖合规润滑油的情况,但销售金额占比情况无法查清,该公司是由吴昊轩一人100%持股,且吴昊轩在售卖油品时用亨衢公司账户、其父母微信账户、自己微信账户及其他公司账户收款,账目混乱,个人财产与单位财产高度混同,不宜认定为单位犯罪。因此,对于辩护人提出是单位犯罪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两地四方从严惩涉大樟溪违法犯罪、协同上下游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损害求偿协作、涉河涉水行政公益诉讼互鉴互动、大樟溪水质问题综合治理、跨域纠纷调解等六个方面进行协作,分别指定一个业务部门负责沟通对接,并建立年度“四个一”联合行动,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检察长联合巡河,一场水环境保护联合宣传,一堂治水理论与检察实践交流研讨。(撰稿:平飞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