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起,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六大海外社交媒体平台,策划发布北京入境游便利化攻略系列内容,为海外游客提供实用的旅行建议。结合144小时免签、多国免签等政策,邀请在京外籍达人亲身体验展示,实地拍摄北京日常旅行、生活中的真实体验,提供旅游达人攻略、最新探店体验、APP支付使用技巧、交通出行攻略等实用性内容。针对已发布的内容,开展评论区互动,全天24小时在线为粉丝解答APP使用、购票流程等问题,切实解决海外游客在实际场景中的困扰,受到粉丝广泛关注和喜爱。
当日20时,湖南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暴雨、强对流)四级应急响应,并发布《气象信息专报》。数据显示,5月2日14时至3日14时,湖南通过12379平台向全省防汛抗旱责任人发送省、市、县三级重要警示信息61期,覆盖8.48万人次;面向社会公众靶向发布乡镇暴雨临灾警报4.93万人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网购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一般来说,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是法律为了保护网购消费者而赋予消费者的一项“反悔权”,买家在收到货物后七天内,不论是觉得对商品不满意,还是不想要了,又或者与本案中沈先生一样,发现所购商品降价了,都可以要求退货退款,卖家不得拒绝。不过虽为“无理由”退货,其中仍有些事项需要注意: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只有商品不存在毁损,且与卖家发货商品是同一件的情况下才能主张七天无理由退货。在沈先生和卖家的案例中,卖家就是以买家寄回的商品与发货商品不是同一件为理由进行抗辩。另外,如果商品的毁损不是消费者造成的,商家也不能据此拒绝退货。最后,“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中的“七天”应为七个自然日,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则默认由买家承担退货时的运费。(撰稿:聂彬芬)